★一核:强化南昌创新“头雁”地位,把大南昌都市圈建成中部地区创新发展重要一极; ★十城:在统筹现有南昌航空、赣州稀金、鹰潭智慧、中国(南昌)中医药、上饶大数据、南昌VR科创城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设吉安光电、九江一抚州数字经济、景德镇一萍乡陶瓷新材料、新余一宜春锂电新能源等科创城。 ★多链:部署航空、先进制造与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现代服务业、中药、生物医药和绿色食品等多条产业创新链。 ★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到2025年,全省培育各类技术经纪人达1500人,全省技术合同登记数量4000项以上,成交总金额300亿元以上。 ★构建科技合作新格局 进一步深化赣京、赣粤、赣湘、赣浙、赣鄂、赣皖等区域科技合作,助推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赣粤合作试验区等试验示范区建设。 力争到“十四五”末,建设150家左右高端研发机构,其中,重大战略性高端研发机构10家,产业引领性高端研发机构30家以上,研发应用型高端研发机构100家以上。 ★推进科技创新园区建设 到“十四五”末,全省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数量达11家左右。 ★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加大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经费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提高学科和团队建设经费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 ★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 支持新余、九江、赣州、抚州等地积极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持续推进井冈山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和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加快推进信丰等赣南原中央苏区县创新资源集聚,争创若干个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加强全省县域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 《规划》第三部分提出实施保障要求,要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协调管理,强化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为江西加快迈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并向更高水平迈进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