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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继续开展“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11-04 11:09 来源:江西省商业联合会网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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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动计划》,经省商务厅同意,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省商贸流通服务业中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现将2016年创建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经营期满3年以上的商贸流通服务企业,主要包括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商贸物流、电子商务、药品流通、酒类流通、肉类流通、汽车流通、成品油销售、拍卖、典当、租赁、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行业的企业。

  二、评选名额

  全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40家。其中每个设区市各2家,共22家;5个有关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行业商协会各2家,合计10家;省商业联合会8家。(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的150%推荐企业,以便择优评选。)

  三、评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6年9至10月,为宣传动员阶段。下发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创建活动要求,营造创建活动的氛围,动员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

  (二)企业创建。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为企业创建阶段。企业按照创建条件,积极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生产经营和社会实践活动,查找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诚信经营服务水平。

  (三)申报受理。2017年2月份为企业申报、单位受理阶段。2月28日为申报截止日。企业通过自评,认为符合创建条件,向所在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相关的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行业商协会会员企业也可向本行业商协会申报。(申报表格请在江西省商业联合会网站信息发布栏目中下载:http//www.jxdoftec.gov.cn/tswt/slxh/)

  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四)考察审核推荐。2017年3月份为考察审核推荐阶段。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的省级商贸流通服务业行业商协会负责审核本地区和本行业申报企业的材料,实地考察申报企业,对申报企业提出审核意见,并择优向省商业联合会推荐。

  (五)复核评定。2017年4月为最终复核评定阶段。由省商业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商协会的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入选的诚信示范企业名单,提交评选委员会评定,经省商务厅审定后,在江西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和江西省商业联合会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对“诚信示范企业”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

  (六)此项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示范企业创建与评选办法.doc  1.doc

     2..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模板(2016年版).docx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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