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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顺普通公路管养事权

时间:2017-02-13 09:50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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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府日前印发《江西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理顺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明确除国省道改线路段原有的道路、桥梁、隧道由县(市、区)政府管养或处置外,普通国省道管养职责划归设区市公路部门,农村公路管养职责划归为县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

  对管养责任争议较多的普通公路穿越城区(不含乡镇)且兼有城市道路功能的路段的管养事权,《方案》明确由当地政府市政道路部门负责管养,高速公路连接线由当地县级政府确定管养部门,普通国省道原则上由设区市公路部门负责管养,农村公路由县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负责管养。

  高速公路收费广场以外的连接线原则上统一由属地县级政府明确具体的部门或单位负责管养。已纳入城市城区范围内或已按城市道路标准改造建设的连接线由当地政府市政道路部门负责管养。其他全部纳入农村公路路网体系。

  根据《方案》安排,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将于2月底下发最终核定的公路移交数据,9月底前全部换养(移交)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