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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120条“干货”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物流企业可在同一县区“一照多址”

时间:2016-08-05 15:39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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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报道:“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在这大背景下,南昌市实体经济发展困难还是较多,同时,新的经济增长点仍不够多、发展后劲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也客观存在、不容忽视。”4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正式出台《关于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120条),为南昌老板发展企业解困、助力。


   符合条件企业半年内可缓缴五险一金

   “据测算,仅全面开始实施的营改增政策,就将为南昌市企业降低100亿元以上的成本。”记者还了解到,2017年12月31日前,南昌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人工成本一直困扰着企业主。120条提出,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5%,个人费率为0.5%。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以及符合南昌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允许在6个月内缓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用,还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物流企业可在同一县区一照多址

   根据120条政策,南昌将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同一地址注册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允许物流连锁企业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实行“一照多址”,鼓励集群注册。

   并且,还提出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已经建立起来的“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同时,健全企业负担投诉举报快速反应受理机制,明确处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企业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允许国企依法出让股权筹资

   记者发现,在这120条红利政策中,“资金奖励、补贴力度”二词频闪。如,在全市开展省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评选,对通过验收企业予以资金奖励;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园区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包括职业院校实习)的补贴力度等。此外,还提出通过财政资金支持、设区市政府自筹资金、允许国有企业依法处置部分国有资产(包括出让股权)等方式筹措资金。

   在开拓市场方面,南昌组织民营企业产品开展外省市巡回展示展销,并视订单额给予一定的展位费补贴;支持县区、开发区外经贸事业发展,从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中拿出1200万元下达给县区、开发区;南昌工业企业全年采购无资产关联本地工业企业产品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按采购额500万元以上部分的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设立市重点工业企业上台阶奖

   对于技术创新型企业,南昌更是打出“土豪”牌。比如,对在外地已获得科技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在南昌市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未改变并与母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的,经核定后,三年内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的差额予以补差。

   此外,支持“南昌光谷”建设,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光电信息、航空航天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设立市重点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和10亿元的,分别奖励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且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