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九江市物流综合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资讯 > 市内资讯 >

会计行政审批“互联网+”助推“放管服”改革上新台阶

时间:2019-03-19 08:44 来源: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 点击:
江西省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示:您的Flash Player版本过低,请进行网页播放器升级!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做好九江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会计人员信息的管理,依托江西省会计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市财政局在全市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上线,将有利于强化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健全会计人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增强会计人员诚信意识,进一步提升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效率。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建立健全全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继续教育、守信失信等综合信息系统的迫切需要,是《会计法》取消会计从业资格后我市贯彻落实会计行政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 

  据悉,此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口径与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适用对象基本一致,即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岗会计人员采集时上传工作证明及相关材料;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采集时上传学籍证明(已注册学生证或学信网上学籍证明或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相关材料;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没有工作且非在校生,采集时上传九江区域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采集时必须上传单位工作证明及相关材料。符合上述采集条件的人员,结合本人实际,通过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合理选择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提交本人信息。中央、省驻浔单位、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会计人员、市区大中专院校学生采集时会计管理部门选择市财政局本级,其他单位会计人员,采集时会计管理部门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没有工作且非在校生,采集时会计管理部门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