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九江市物流综合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资讯 > 市内资讯 >

9万多户小微企业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时间:2019-03-27 08:51 来源: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 点击:
江西省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示:您的Flash Player版本过低,请进行网页播放器升级!

    日前,市税务局联合市政府新闻办举办解读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将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附加”,预计将有9万多户小微企业享受此批减税降费政策的红利。 

  按照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在2018年减税降费的基础上,2019年将研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除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二是深化增值税改革,明显降低实体经济增值税税负;三是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 

  今年1月18日,中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率先出台,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四项减税政策:一是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二是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三是授权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六税两附加”。四是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国家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出台后,今年2月2日,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按照中央授权的最大幅度即50%,江西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附加”,即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我市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今年以来,市税务部门创新管理服务理念,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着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释放企业发展活力。近两个月来,市税务部门不断加大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的培训辅导,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展培训90场,对内培训税务人2284人次,对外培训纳税人11611人次,累计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102场,使得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的氛围不断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