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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江西“12条”来了!发放消费券、补贴...

时间:2021-09-23 10:47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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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商贸消费工作调度会精神,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积极回应商贸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期盼与诉求,近日,江西印发《关于助力商贸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消费的12条政策措施》,共包含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举办会展带动消费、做旺做红餐饮消费等十个方面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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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到:

1.鼓励各地联合银联、支付宝、微信、美团、携程等线上平台和电商平台分批错峰发放消费券

2.进一步推动下调商户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3.对展会时间、地点及举办周期相对固定的,给予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补贴;对与我省主导产业链密切相关,且展览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含)的市场化、商业化专业展会,给予每1万平方米25万元的补贴

4.统筹1000万元,支持和引导各地举办各类汽车展览展销活动,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推广活动。

5.免费培训1000名以上厨师,培育品赣菜、学赣菜、做赣菜的餐饮消费新热点。

6.重点打造20个左右以餐饮特色、体育健身、时尚购物为主题的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

7.南昌市要以国家15分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为契机,新建一批连锁便利店、社区超市、理发店。

8.加快构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站、乡村配送网点等高效配送网络体系。

文件原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助力商贸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消费的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1〕6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助力商贸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消费的12条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助力商贸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消费的12条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省商贸消费工作调度会精神,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积极回应商贸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期盼与诉求,激发消费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居民和商户消费信心,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协调落实惠企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商贸企业吃透《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1〕8号)等各项惠企政策,并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收集梳理企业政策需求,主动服务,加强协调,切实帮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将政策机遇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加强对商贸企业融资支持,督促金融机构对已获得金融机构融资且正常经营的商贸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延期或续贷,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对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落实好资金奖励政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各市、县〔区〕政府)

二、提振居民和商户消费信心。落实统一规范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全省职工医保政策,通过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等方式减轻商户负担。在实施省级统筹基准费率标准和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伤预防工作,进一步推动下调商户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鼓励各地联合银联、支付宝、微信、美团、携程等线上平台和电商平台分批错峰发放消费券,对消费券商户优惠让利部分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增强商户促销信心。支持各地加强促消费宣传和正面舆论引导,在机场、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区,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上投放各类促消费广告,营造愿消费、敢消费氛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市、县〔区〕政府)

三、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抓住消费黄金期,举办金秋购物消费季、跨年夜消费月、时尚购物节、“赣品两上三进”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鼓励企业加大让利促销力度,掀起居民节庆、换季消费热潮。有条件的地方可向辖区居民发放消费券。对承办各类消费促进活动的单位、企业,在场地租用、展台搭建、宣传推广等方面按规定给予相应资金扶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

四、举办会展带动消费。支持各地举办各类展览展销活动,对展会时间、地点及举办周期相对固定的,给予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补贴;对与我省主导产业链密切相关,且展览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含)的市场化、商业化专业展会,给予每1万平方米25万元的补贴。重点培育本土品牌展会,引进全国性大型展会,发挥会展平台集聚作用,带动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

五、积极扩大汽车消费。在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1000万元,支持和引导各地举办各类汽车展览展销活动,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推广活动,进一步挖掘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汽车经销企业利用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让利优惠活动,刺激汽车消费需求。支持汽车经销企业进一步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营销模式,促进汽车消费扩容提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

六、做旺做红餐饮消费。鼓励各地开展啤酒节、美食节、小吃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持续营造浓厚的餐饮促消费氛围。在全省认定的1000家“赣菜‘百城千店’特色门店”基础上,重点打造“百佳赣菜名店”,引领餐饮消费新潮流。针对赣菜“十大名菜”“十大名小吃”,免费培训1000名以上厨师,培育品赣菜、学赣菜、做赣菜的餐饮消费新热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

七、繁荣夜间经济。积极繁荣夜间餐饮、文化、旅游、购物、体育健身等消费,鼓励各地加大在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户外广告的宣传力度。创新融合夜食、夜购、夜游、夜健等多种业态,重点打造20个左右以餐饮特色、体育健身、时尚购物为主题的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不断丰富和满足居民消费新需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

八、大力推动便民消费。南昌市要以国家15分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为契机,新建一批连锁便利店、社区超市、理发店,通过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服务能力,方便市民消费。支持其他设区市申报国家15分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引导各地围绕完善基础设施、丰富服务业态等方面对便民生活圈进行提升改造,创新便民消费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

九、稳步推进网络消费。推进“赣品网上行”,引导电商平台给予流量和数据等支持,赋能家具、纺织服装、食品、陶瓷、医药、箱包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名特优赣品“出省出海”。实施电商惠民惠企行动,统筹各类电商服务资源,搭建电商公共服务线上平台,开展“数商兴农”等电商培训,助力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升级发展。广泛发动商户网店,在“双十一”“双十二”等重要时段密集组织电商节、直播节、网购节等线上对接促销活动,形成电商销售热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

十、着力促进农村消费。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的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实施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站、乡村配送网点等高效配送网络体系。鼓励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向农民提供服务,不断满足农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农村消费扩容提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市、县〔区〕政府)

十一、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江西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线下境外重点展会,以及广交会、消博会、华交会等国内知名展会,并对参展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支持。引导和支持外贸企业通过江西数字外贸服务平台、江西省出口产品转内销平台,以及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开拓国内外市场,拿订单、扩份额。支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内企业和重点外贸企业上线“赣货通全球”平台做大做强业务规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

十二、降低国际物流成本。深入推进“三同”政策落地见效,坚持承运企业上门服务,做到应运尽运。加强国际集疏运体系建设,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全省外贸企业货物向南昌、九江、赣州、上饶4大门户集疏,不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指导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充分利用中国电子口岸客服热线95198开展服务,压缩申报时间,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促进商贸消费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制,在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强部门和市、县(区)联动,防止工作“单打一”,形成合力促消费,放大政策效应。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0号)中明确的硬性指标,以及商贸消费升级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工作调度,重点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零售额等重要指标,对限额以上企业入统、引进知名品牌等重点工作,对汽车、家居、餐饮等重点行业进行监测跟踪,持续传导压力,增强发展动力。